文章发布于:2023年5月15日

这两天在读张宏杰的《简读中国史》,其中提到,中国自秦朝开始建立中央集权制政府,政府的权力可以触及到社会的最底层,造成的后果是每一个朝代的中后期,政府因为财政紧缺,容易对社会底层财富汲取过度,从而造成政权因为底层农民起义而崩溃。

建立一个脱离家族控制的政府,是现代国家的标志。中国自秦朝建立大一统专制国家以来,一直是对秦制度的不断重复,中间做了许多改进,但不过是对这一制度进行的修修补补。

每一个通过推翻前朝而得天下得人,首先考虑得都是如何让自己以及家族,可以永远统治这个国家。

我觉得集权制下的国家,其实在逻辑上就是一个放大的家族。家族里的当家人主宰家庭里的一切,而家庭内部,主要有两部分人,一部分是有血缘关系的自家人,一部分是没血缘关系的人。家长在制定家庭规则的时候,在利益上首先考虑的是自家人,然后才是外人。

对于国家,也是如此。朱元璋得天下以后,首先考虑得是如何让老朱家能一辈子荣华富贵。是的,这个国家得家长就是朱元璋,他把自己得子孙后代与国家绑定在一起,将整个国家的资源首先用来赡养自己的家人。

就像在一个城堡内,城堡里所有的人理论上都是城主的私产,这在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而对于明朝,整个国家就是朱元璋的私产,这在逻辑上也没有问题。

今天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人人平等的概念,对于像英国国王和日本天王的存在感到非常奇怪,但是这些东西其实是改革的历史产物,因为这些国家是从封建君主制转变为君主立宪制的。所谓君主立宪制,简单的比喻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王在名义上仍然拥有整个国家,但是不具备权力,权力掌握在议会。

既然国王不掌握权力,那还要国王干嘛?我觉得这体现了社会的契约精神。因为理论上,国家是国王的私产,没有人有权力废除国王,国王是至高无上的。

君主立宪制是一个妥协的产物,即名义上国王仍然拥有整个国家,但交出整个国家的统治权,这样即符合契约精神,因为并没有剥夺国王的私产,然后又达到了获取国家的统治权。

当然,不是所有的封建君主制国家都能过渡到君主立宪制,法国人民砍了他们国王的脑袋,而俄罗斯的罗曼诺夫王朝尼古拉二世一家则被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突突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