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布于:2023年7月8日

我基本上不读文学书,在看过的仅有的几本里,最喜欢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章节上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主要是作者讲述自己的童年,包括祖父是如何来到这里,描述了对梅科姆镇的印象,还有自己的两个玩伴,哥哥杰姆,好朋友迪尔,还有父亲阿蒂克斯,以及保姆卡波尼,邻居莫迪小姐等;后半部分则是描写黑人汤姆被冤枉奸污一个白人姑娘,然后作者的律师父亲阿蒂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当然,书中还有一个灵魂人物——怪人拉德利。

故事的背景是1930年代的美国南方,正值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我对美国的种族问题毫无兴趣,所以对这本书的喜爱仅集中在书的上半部分,也就是作者童年时生活的点点滴滴。

透过这本书,我朦胧中感受到一丝童年的美感,尽管是虚幻的,但还是令人向往。童年是人生的起始阶段,在这一阶段产生的记忆会影响自己一辈子,特别是看待世界的方式,对性格的塑造,都只在这个阶段完成。

我相信,在我在临终前,回顾自己的一生时,一定包括一些特定的元素,比如金黄的麦田,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的杨树,布谷鸟的叫声等。因为这些元素是我人生初始阶段经历的,它们会陪伴我一生。

当我坐在汉江边,把小腿伸进冰凉的江水中,以给晒伤的皮肤降温时,我在想,一个人到底要经历多少磨难,才会在老去的时候觉得不枉此生。我希望自己能够活得足够的老,然后用一种特有的历史感回忆自己的过去,并且能够想到几件值得回味的事情。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不得不折腾一下。

当然,相比折腾,我其实更希望安逸,以至于有时候感慨,什么时候才能熬到老呀。

人生就是这么矛盾。